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瑞中法协):网上国际仲裁的未来
截至2020年6月,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仍处于封锁状态或受到旅行限制。在当前扩大社交距离的情形下,当事人、律师和仲裁员都在迅速适应远程工作,甚至网上进行仲裁庭审。然而伴随着各种新兴技术在线庭审具备何种优势,面临何种挑战,又能提出何种解决方案呢?
鉴于新冠疫情带来的风险,在线仲裁庭审保障了参与者的健康和安全。此外,通过在线仲裁庭审,有关人员能够遵守旅行限制和扩大社交距离等制度,且避免了在国际旅行中可能会被强制隔离的不便。
即便疫情结束后,在线仲裁庭审对当事人来说仍将是一个可行的甚至是首要的选择。最重要的是,它能够大幅度节约成本。虽然可能会涉及购置硬件和可靠平台等前期费用,但这些费用只是面对面听证参与者差旅费和住宿费的一小部分。偶尔使用虚拟听证会的人可以租用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虽然律师和当事人需要花时间熟悉技术,但这种培训将带来长期的好处。随着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律师和仲裁员使用这些技术,仲裁界将受益于从规模经济。
从环境的角度来看,在线仲裁庭审为仲裁程序提供了一种可持续且环保的形式。仲裁界普遍认识到”走绿色环保路线”的必要性,从而降低主要由国际旅行所造成的仲裁环境成本。在Lucy Greenwood有关仲裁调解的 “绿色承诺”中,避免不必要旅行和提供电子版而非纸质文件的要求,表明这种趋势在新冠疫情前就已经出现。一项由德赫特律师事务所的支持的”绿色仲裁运动”发现,一个价值3,000万至5,000万美元的中型仲裁需要种植2万棵树来抵消其潜在的碳排放。远程听证会可能是减少旅行带来的环境问题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2.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虽然在线仲裁庭审并不适用所有案件,但有仲裁机构的证据表明,在线仲裁庭审对很多程序都是适用的。比如在今年的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上,240多个辩护人团队通过远程模式争发言时间。但在某些情况下,在线仲裁庭审可能并不适用。面对面互动可能更能有效阐述复杂的事实问题。如果案件的参与者没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连接,或者参与人数超过软件或带宽负荷,就会产生问题。
然而,在线仲裁庭审带来的困难与国际仲裁从业人员面临的日常挑战并无太大区别。现有技术或其他务实的解决办法可以克服这些困难。
技术上的困难:开庭前和参与者进行测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故障的发生。一些视频会议平台(包括Opus2)指定专门人员管理视频链接和调选电子软件集文件。
适当的设备:每个参与者应考虑至少有四个屏幕,用来展示个人的视频屏幕,现场庭审记录,电子证据平台上的任何文件,以及团队的电子邮件或Whatsapp聊天界面。
证人讯问:仲裁庭并不担忧视频会议评估证人可信度的能力。相反,视频会议有时可以提高证人面部表情的可见度,尤其在使用高清摄像机时。此外,当事人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证人进行询问。多数现代商业协议的签订都经过大量的纸质审理,且心理学研究强调了人类记忆的不可靠性。事实上,英国高等法院的Leggatt法官曾评论说,记忆在回忆过去的信念时特别不可靠,尤其是在诉讼过程中。事实上,律师在准备证人证言时,往往会使得证人的记忆被近期的解读重塑,而非他们最初的体验。在许多仲裁同时进行的情况下,也会出现这种担忧。
证人的特殊优势:对于证人在镜头后接受辅导或阅读隐藏脚本的担忧,可以通过安装旋转摄像机,360度摄像机或不同角度的多个摄像机来解决。强制共享屏幕也可以防止证人获取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提示。特写视频镜头很容易捕捉证人在其他地方寻找答案或帮助。虽然严格执行扣押证人的规定有困难,但这一问题并非局限于在线仲裁庭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安排证人询问于一天内完成,或将听证日稍作延长来解决这个问题。
口译:与现场听证会一样,各种平台为虚拟听证会提供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参与者可以选择自己偏好的音频频道。国际争端解决中心利用KUDO为虚拟听证会提供实时口译。
可听性:音质差的问题可以通过实时庭审记录来解决。例如,现场听证会中经常使用Livenote实时转播庭审记录。
时差:协调不同时区的参与者出席听证,可能会造成时间安排上的困难。例如,一个涉及亚洲和美国当事人的案件,在同一个工作日内可能只有两三个小时的重叠。这可能会造成听证会延长天数过多或休息时间不合理的问题,被要求每天很早或很晚出席虚拟听证会的一方会承受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否必须同时出现在虚拟听证室。非同步听证可能也是可行的。在听证会上,每一方当事人都在仲裁庭面前进行口头陈述,专家陈述,甚至可以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证人讯问。然后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录像和庭审记录。然后,他们会以类似的方式进行审理。非同步听证会后将举行 “全体会议”,双方当事人进入虚拟听证室讨论必要问题,如反对意见或反驳,或进行再审。非同步听证会适合于处理相对简单的事项,没有大量证人和可能对整个案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虽然有人担忧非同步听证会,在提交仲裁或询问证人时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更有意义,但考虑到 “全体会议 “审理时间会大大缩短,因此,这个办法还是值得纳入考虑。
网络欺诈:网络安全是国际仲裁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在国际仲裁中,通信和数据经常通过网络交换。这并非是虚拟审理独有的问题。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纽约市律师协会和预防和解决冲突研究所联合发布了最新的《国际仲裁中的网络安全议定书》,为合理的信息安全措施提供了框架。
团队沟通:在现场听证会上,当事人和其团队传递纸条是司空见惯的事。现在,Whatsapp对话群也会促进律师、当事人、证人和专家之间的沟通。但是应事先考虑谈话群内的成员,以及是否应该有人负责筛选传递给首席辩护人的信息。Whatsapp小组通话也有助于讨论,不过这种小组通话目前仅限于四名成员。
3.结语
此次疫情为仲裁界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来考虑仲裁的灵活性和新颖性。如果将在线仲裁庭审仅仅看作是通过网络形式来复刻现场听证会,那就错失了创新的机会。即使采取了扩大社交距离措施,我们也应该抓住机会考虑如何利用技术手段简化仲裁程序。例如,在线仲裁庭审可以推动像 “卡普兰开庭 “这样的创新形式,其建议在第一轮书面提交和证人陈述后但主要审理之前进行听证会,让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尽早向仲裁庭介绍各自的立场,协助仲裁庭做好准备。仲裁界正处在一个陡峭的学习曲线上,但我们希望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独特的机会,走出危机并改进这一行业。
Elizabeth Chan和 Jeff Yiu 均为伦敦ThreeCrown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瑞中法律评论》独家供稿,禁止转载。由杨文心、宋首武翻译,魏佳楠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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