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瑞中法协):瑞中法律协会第一期全球会员沙龙回顾:一带一路与新的机遇和挑战

瑞中法律协会第一期全球会员沙龙回顾:一带一路与新的机遇和挑战


瑞中法律协会第一期全球会员沙龙回顾:一带一路与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届瑞中法律协会全球在线沙龙于2020年1月31日北京时间20.00-21.30举行,全球在线沙龙主要基于围绕一带一路和新的机遇展开,超过5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名会员及10余名外部专业律师参与,探讨国际化浪潮下的中国律师在2020年的机遇和挑战。


“中欧律师的全球社区,全球视野和全球声音”


2020年1月31日,北京时间晚8点,全球沙龙正式开始,首先瑞中法律协会的理事琳德雯(Laura Devin)、张天泽及黄越向所有与会者介绍了瑞士中国法律协会的背景。瑞中法律协会的目标是成为中瑞、以及中欧律师的全球社区,全球视野和全球声音。瑞中法律协会由来自超过4个国家的不同行业代表的会员组成,包括律所、国际组织以及私营部门组成。瑞中法律协会也致力于倡导和建立更加透明和高标准的法律市场和法律服务体系。


琳德雯理事表示,她现在正在通过会议等形式促进瑞士和中国的友好交流,她希望今年可以率领瑞士的代表团访华,以增进两国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琳德雯女士还介绍了瑞中法律协会理事会成员,并希望瑞中法律协会可以每个月就特定主题召开一次全球会议。黄越理事希望瑞中法律协会能够将国家面临的在国际平台中探讨,例如让中国律师参与到国际规则和条约的制定工作中来。她还强调,由于流行的冠状病毒传播不受限制,目前全球已经到了共同合作的关键时刻。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冠状病毒为全球性紧急卫生事件,中国与所有国家应加强相互交流。


中国企业走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可能会遇到的合规性问题

高俊,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高律师的演讲重点介绍了“一带一路”的合规性和监管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他首先回顾了一带一路的历史。“一带一路”是一个政府驱动的项目,通过了解其历史可以使人们更加了解政治因素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访问哈萨克斯坦时宣布了“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须加强“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同年,他访问印度尼西亚,宣布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倡议。


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开始实施“一带一路”各项工作。中国于2013年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仪式于2014年10月在北京举行。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发布了一带一路的正式大纲和蓝图。高律师通过数字来说明2019年“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获得大量投资。例如,中国与多达132个国家签署了各种合作协议,其中已有90项谅解备忘录开始执行。“一带一路”并购占全球并购项目的56.5%。


但是,“一带一路”的许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仍存在腐败和贿赂行为。“一带一路”倡议逐步改变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传统关系。法律风险是中国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的严重问题之一,因此,稳定的法律环境对母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至关重要。文化冲突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风险。在企业经营方面,中国企业非常关注劳工风险。随着越来越多当地人受雇佣,劳动纠纷增多,当地人民对人权保护的要求有时过于苛刻,使中国企业陷入困境。


完善的一带一路法律环境是发展一带一路的前提,因此,措施应包括:中国政府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共同努力,确保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东道国应在所有方面确保对本国和外国企业进行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关各方应优化争端解决的程序。例如,它们可以在更广泛的实践中使用仲裁和调解。


一带一路与企业社会责任

科里亚·塔根(Kolja Roman Targa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塔根律首先谈及中国相对统一的政策。他强调,中国和非洲在贸易和投资等许多方面都是合作伙伴。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峰会上,主题之一就是如何积极与中国统一立场。目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是,与中国的投资协议,非洲与中国之间的合作和企业社会责任(“CSR”)。


就遵守CSR而言,CSR是与合作伙伴达成的集体协议,通过协议可以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对企业的最低要求是要遵守社会规范和相关责任,其涵盖的范围广泛,并不限于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人权,公共卫生等领域。公司不应只着眼于利润,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应同时着眼于最大化整个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德国一度曾遭受腐败,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肆虐的影响。但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发生了巨大变化。


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是达成法律合同的合规性,相关主体应倡导股东积极参与关键问题的董事会决策过程,包括董事薪酬和、关联方交易以及了解股东、董事。应该通过注册合法所有权和实益所有权的方式促进透明度,因为实际利益的获得者并不总是合法所有者。


中方在瑞士的并购:交易挑战和法律咨询

雅克·邦文(Jacques Bonvin), Tavernier Tschanz合伙人


雅克·邦文律师首先分享了对并购背景的看法。尽管去年经济放缓,但仍有大量交易可以证实跨境并购交易的向上趋势。但是,在中国发展的背景下,美国-中国和欧盟-中国之类的全球监管框架已经变得如此严格,以至于许多规则和法规都与中国背道而驰。这使得中国很难进行跨国并购。因此,现行对中国的限制是在当前并购市场动态下形成的。


他说,瑞士对中国投资者有其独特的吸引力。东道国具有经济和政治上的稳定与政府安全,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拥有有利的法律和法规框架,欢迎中国买家自由进入投资及自由退出投资。因此,瑞士是中国投资者寻找瑞士品牌、瑞士技术和瑞士团队(当地员工)的重要地点。通过瑞士,中国买家的对外投资有极大的价值提升潜力。


尽管中瑞之间已经有许多交易已完成,但还没有形成相对标准化的交易方式,例如没有适当的并购程序。这可能是因为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方法(关系,举行会议的形式,进行交易的过程以及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持续的信任建立方式。但是,上述的并购问题都受制于认知和现实。


进行并购交易过程中存在许多挑战。首先,就信任和尊重而言,并购交易要遵循不同的方式和人际关系。各方需要对不同的流程处理方式进行调整,例如会议风格和谈判流程。他们还必须对诸如“丢脸”之类的尊重行为给予足够的关注。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冲突,各方可以考虑任命可信赖的顾问进行跨国并购交易。其次,“了解买家”是另一个挑战。换句话说,各方需要知道他们正在与谁打交道。难识别交易对手和交易对手的决策者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复杂的公司结构下。语言是另一个问题。 由于文化背景不同,信任和监管问题也是主要问题。


第三,背景不同的各方在风险感知和尽职调查方面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谈判方法则是第四大挑战,当事方必须适应各种问题,这包括具有不同结构的谈判团队,谈判态度,会议处理(直接/间接方法),行动计划/及时性(时间表有时也会受到其他关注),咨询角色和 “协议条款”。当事方必须适应各种问题,例如具有不同结构的谈判团队,谈判态度,会议处理(直接/间接方法),行动计划/及时性(时间表有时也会受到其他关注),咨询角色和 “协议条款”。


第五,在监管方面,当事方必须处理多类问题,如交易的复杂性、多层次和“黑匣子”问题的问题(许多未明面披露的当事方参与交易)。监管还将会对交易的过程和时间造成影响。最后,挑战还包括融资,外部风险和交易确定性。就交易确定性而言,这还将对竞标者的选择(例如华为事件),价格(“中国溢价”)和交易结构产生影响。


一带一路与金融衍生工具和法律服务

郑乃全,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律师首先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定义。一般而言,衍生产品是与某些基础资产(包括商品,股票,货币和指数)链接的金融工具/合约。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使用金融工具转移风险。


中国的开放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将更加开放,其职能是转移金融风险,进行风险管理。衍生工具处理特殊的金融风险,包括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和信贷风险。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存在很多风险。有些人购买保险来对冲各类风险。但这种方式亦被评价为类似于赌博或投机的性质


不管批评如何,金融衍生产品的功能包括风险管理和估价。有些人们用小额资本购买大笔目标投资。为了解决投机活动的性质,监管机构采取行动来规范该市场。


衍生工具有四种,即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一带一路”发生的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涉及跨境,交易中的人们来自不同国家,面临着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人们使用一些财务工具来对冲风险并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人。由于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因此很难在各方之间建立信任,建立信任是一个重要课题。


金融衍生产品有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作用,旨在降低各方承担的风险水平。投资者需要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开放和衍生品发展过程中,中国对金融市场采取了开放政策。 中国政府允许外国直接进入中国国内市场,这可以促进新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最终目的是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为国际资本市场。


在为金融衍生工具和国际合作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律师应就外国政策和法规向客户提供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建议。为了利用金融产品的来增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免受投机影响,中国政府需要规范市场,以确保可持续发展。有两种类型的衍生产品,即标准衍生产品和非标准衍生产品(非标准/定制/量身定制)。缔约方可以在一般条款的基础上添加一些特殊条款。律师还为当事方提供解决争端,破产和清算的法律服务。


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涉外律师的培养-以江苏省为例

易波,中国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易波教授指出,中国可以通过“一带一路”更好地与其他国家开展法律合作。他指出“一带一路”,其中“带”指的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路”指的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已有超过80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预计法律机构,教育机构,大学等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江苏省的目标是融入“一带一路”。


江苏执业律师培训机制的建立是什么?在律师培训中,易波教授表示律师不仅应该学习国内法,而且应该学习外国法律,以便他们能够交流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有关机构应培养法官和律师的技能,并在更大范围内扩充他们的视野。


最近,江苏省政府已开始与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进行交流访问。该省鼓励当地法学院雇用外国人教授英语和外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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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李家乐,香港中文大学法学博士

翻译:李雄威,瑞中法律协会顾问


(瑞中法律协会视频简介,Introduction of S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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