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瑞中法协):入世20年
本文节选自《入世十年,法治中国: 纪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访谈录》。原题目为:“从贸发到WTO的国际官员”——唐小兵。瑞中法协授权刊发。本文有删节。访谈人为杨国华、韩立余、吕晓杰、黄东黎、史晓丽。
被访谈人:唐小兵,1978年12月至1986年3月,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工作,曾经参加中国政府加入《多种纤维协定》的谈判,并参与了中国加入WTO的早期筹备工作。1986年4月至1987年10月,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制成品司作为国际纺织品贸易专家,从事贸易政策和多边贸易谈判有关的工作,后成为国际纺织品与服装局(ITCB)的经济事务官员。1987年11月至2002年7月,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国际货物与服务贸易司任职,从事贸易政策、贸易法与多边贸易谈判工作。2002年8月2020年12月31日,在WTO帀场准入司工作,从事涉及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信息技术产品以及其他货物贸易的市场准入方面的工作。
WTO这个国际组织有什么特点?
WTO这个国际组织有什么特点?很多人包括公众和政府界在内对WTO的认识都比较模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上成立了三大经济支柱,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贸总协定。事实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就开始酝酿建立国际组织一国联,也就是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但是,国联的成立也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计划成立几个国际组织。在政治领域主要是要成立联合国;在经济领域,主要是成立世界银行救穷,成立IMF救急。同时,还计划建立多边贸易体制,以降低国际大萧条带来的高关税,通过多边贸易体制缓解世界上各种矛盾,维护世界和平。这是当时国际社会的主要想法。为了成立规范多边贸易的国际组织,各国首先进行关税谈判。当时的关税谈判是在联合国贸易和就业大会的框架下进行。联合国贸易和就业大会设立了一个机构——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Intermit Commission for the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 ICITO),负责谈判以及各项工作。经过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的艰苦谈判,联合国贸易和就业大会在古巴首都哈瓦那通过了哈瓦那宪章的草案。该草案包含了国际贸易各个领域的基本问题,例如商业政策(现在叫贸易政策)、投资问题、商品问题(资源性产品)、技术转让问题、限制性商业惯例(对跨国公司商业行为的规制)。同时,哈瓦那宪章规定,它在各缔约国立法机关批准后才能生效。由于美国的商业财团、资本集团以及政客对哈瓦那宪章很不满意,哈瓦那宪章最终没有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由于批准哈瓦那宪章的国家没有达到法定的生效数量,所以,成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愿望流产了。但是,西方国家对这一结果并不甘心,想把哈瓦那宪章中关于商业政策的部分(即关贸总协定)独立出来,使之临时生效。就这样,关贸总协定产生了。但是,与哈瓦那宪章相比,关贸总协定取消了很多章节的规定。

国联第一次议会会议于1920年1月16日(凡尔赛条约生效后六天)在巴黎举行。同年11月,国联总部迁至日内瓦威尔逊宫,11月15日,国联在总部内举行第一次全体大会,有41个国家代表出席。
实际上,从哈瓦那宪章流产到1995年1月1日WTO成立,商业政策领域(即国际贸易政策)的法律框架并不健全,甚至比较混乱。我这里讲的“混乱”有两重意思,一是大国操纵,二是发展中国家的参与程度不足。在这期间,主要贸易大国总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制定各种条款。比如,东京回合达成的9个协议的参加方主要就是贸易大国。在最初进行哈瓦那宪章商业政策一章(即关贸总协定)的谈判时,谈判各方是想把所有商品包括农产品的贸易问题全部涵盖进去。但是,到了1955年,美国认为,关贸总协定涵盖农产品贸易对其是不利的,因此,要求关贸总协定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给予例外待遇。这就产生问题了,由于美国把农业贸易问题从关贸总协定中拿出来了,关贸总协定的商业政策也就不完整了。此外,欧洲为了在战后恢复经济,并使其产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就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调整,增强其产业的竞争力。因此,除了在煤钢产业进行联营之外,还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e policy)。美欧国家的上述这种做法实质上是把整个农业贸易问题从关贸总协定中分离出来。尽管从现在来看,农产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不到10%,但在当时,农产品贸易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大的。而且,农产品在一个社会或者在一国的经济中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时,工业制成品贸易所占的比例还比较小的情况下,农产品问题尤为重要。由于美欧这两个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都在破坏关贸总协定的规则,未能履行当初作出的承诺,所以,关贸总协定后来很是让人失望。当初的哈瓦那宪章目标未能实现,后来又把相关议题拿出来进行谈判,新瓶装旧酒,这都是主要发达国家完全出于自身利益造成的。

1992年,欧盟第一次较系统彻底地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把过去以价格支持为主的机制过渡到以价格支持和直接补贴相结合的机制。此次改革由欧共体委员会委员雷·麦克谢里发表《共同农业政策的发展与未来》而开始,故而被称为“麦克谢里改革”(McSherry Reform)。
总的来说,当时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十分扭曲(distorted)的。因此,在关贸总协定1982年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一些国家提出了改革方案。时任关贸协定总干事的邓克尔组织撰写了一份《七贤人报告》,这个报告邀请专家就贸易体制的发展趋势、是否需要过度到稳定的格局进行论证。在当时,发展中国家也希望加入这个贸易体制,改变关贸总协定以往的“富人俱乐部”形象。此外,拉美国家在五、六十年代采取国有化措施之后也面临着很多问题,虽然他们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进行了结构调整,但也希望加入关贸总协定。当时,加入关贸总协定的程序很简单,主要是进行关税减让谈判,根本就不涉及非关税措施,更没有涵盖现在所涉及的国内贸易政策。为了规范更多的内容,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在1985年就开始新一轮谈判进行商讨。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正式启动。这次回合涉及了非常多的内容,从关税减让到非关税壁垒。WTO之所以在今天这么powerful,就是因为它把它的鼻子伸到了各成员的国内政策领域来了,例如,深入到了补贴、国内税、产业政策等等。此外,在WTO成立之前,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是没有成效的。因为即便已经做出裁决,如果争端一方不同意,这个裁决也没有办法执行。而且,当时的争端解决机制也没有规定交叉报复程序。为此,西方人动了很多脑筋解决这些问题。在当时,他们已经意识到,必须对关贸总协定进行改革,尤其是进行体制方面的改革,以改变混乱的局面。乌拉圭回合的另一个新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议题,当时,“亚洲四小龙”都存在很多冒牌货。劳工权利(worker’ s right)问题,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社会条款,也是当时的一个谈判内容。为了改革,1982年召开的部长级会议列出了一个很长的问题清单,前后形成了很多草案,最终形成的版本是多方妥协的结果。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做WTO研究不仅要看最终文本,还要看各个文本是如何变化的。关贸总协定最早的文本是英文和法文文版,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又加入了西班牙文,以适应拉美国家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需要。

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的国际商讨中,最近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国际协定,历时7年半(从1986年9月至1994年4月),参与各方于1994年签订了马拉喀什协议,并于次年(1995年)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我国最初与关贸总协定发生实质联系是从1982年中国准备加入《国际多种纤维协定》开始的。虽然中国当时尚未恢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席位,但是,可以参加《国际多种纤维协定》。因此,我们就把加入《国际多种纤维协定》作为一个练兵。在加入这个协定的同时,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桶金也是从纺织品开始的。正是由于当时大量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才使得中国今天的改革开放攫取第一笔资本。为了获得更多的纺织品和服装配额,我们一方面向国务院提交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的报告;另一方面则是说服当时外贸部的贸管局接受多边贸易体制。因为如果加入多边体制,我们就能够争取到更多的配额出口到欧洲、美国、加拿大和北欧国家,这对我们是十分有利的。
当时,不仅西方有个关贸总协定,东方也有个社会主义国家组成的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证明资本主义阵营也能够在亚洲国家赢得胜利,就利用当时的“冷战”扶植“亚洲四小龙”的发展。我想特别谈一下那个时期的印度。中苏关系在20世纪60年代破裂后,东欧和苏联还有很大的市场,于是,印度人就钻了这个空子,利用这个契机与东欧和苏联发展贸易往来。当时,印度与中国没有贸易关系(因1962年中印边境曾经发生冲突),印度与西方国家也没有多少贸易往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打破了世界经济格局。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国要改革开放,中国人要走出去,占领世界市场。这对于西方人来说,是非常震惊的。当时,印度对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还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而西方的很多战略研究所则已经预见到将会有很多事情发生。但是,对于中国怎么发展、发展的能量会有多少,没有人能够确定。在当时,我们自己内部的分歧也是比较大的。
再来看看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当时,关贸总协定中的非市场的计划经济国家并不多,最初只有捷克斯洛伐克,后来,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家又加入。这些计划经济国家的加入实际上是西方国家挖经互会的墙角,想削弱东方集团的势力。你可以从东西方贸易的发展去了解一下这一贸易格局的演变。WTO能有今天的体制,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分不开的。当时,西方人已经意识到,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具有挑战性(今天叫威胁),于是,他们决定对关贸总协定进行改革。因为那个时候,很多发展中国家对关贸总协定不感兴趣,农业和纺织品从关贸总协定中分离出来了,对于发展中国家很重要的贸易领域都没有在关贸总协定中,发展中国家当然对加入关贸总协定没有兴趣。纺织品不仅对发展中国家非常重要,对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要。以至于当时的英国大力发展纺织品行业,战后的日本也拼命利用纺织业发展自己的经济。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并不是很顺利。日本在1955年提出要加入关贸总协定,美国支持日本的入关请求,但提出要将纺织品贸易排除在外,日本则提出来自己会进行自我限制。这也就是自愿出口限制制度的由来。尽管有17个欧洲国家及相关殖民地的反对,日本还是加入了关贸总协定,以至于这些反对其加入的国家与日本互不适用关贸总协定。在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后,围绕纺织品问题的分歧并没有结束。当时,纺织品行业对亚洲四小龙也是很重要的。于是,关贸总协定搞了一个棉纺织品的短期安排,同意特定产业(指纺织品行业)背离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后来,关贸总协定又提出一个棉纺织品的长期安排,再后来就签署了多种纤维协定。由于纺织品被排除在关贸总协定之外,农产品随即也被排除在外,所以,发展中国家觉得加入关贸总协定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
关贸总协定中的规则对于产业和工业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当限制棉制品贸易时,大家就做人造纤维出口。如果再限制人造纤维,就转做多种纤维产品出口。所以,我们应该感谢这些贸易政策带给我们很多新的产品。商人在规避贸易政策的同时,也促进了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的研发,这就是贸易政策与产业和技术进步之间的互动关系。所以,尽管关贸总协定在当时不尽人意,但在这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在关贸总协定的东京回合中,发达国家签订了九个协议,包括肉类协议、贸易壁垒协议(TBT)、民用航空器协议等。但是,发展中国家还是不愿意加入关贸总协定,因为它们关注的方面和能出口的东西还是被排除在关贸总协定的约束范围之外。比如,对于footwear(鞋类产品),尽管并没有签署特定的协议,但是,有些国家之间却执行自愿出口限制、有序市场安排等措施,鞋类出口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于是,各国就都进行Forum Shopping(场所选择),发展中国家对这种做法很是不满。此外,虽然东京回合签署了TBT协议等,但发展中国家不愿意加入,因为它们并没有从中获得优惠。由于上述种种问题,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在实际效果上就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关贸总协定之所以要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建立新的体制,上述情况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此外也有中国正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方面的原因。
那么,既然要制定新的贸易体制,就必须明确这个体制应该涵盖哪些内容、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框架?当时的情况是,西方国家的货物贸易越来越没有优势,但服务业尤其是美国的服务业越来越具有优势,所以,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美国的商人和产业届都给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将服务贸易问题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美国国内当时有一个服务业联合商会,这个商会给美国政府和美国贸易代表(USTR)以及商务部等部门施加了很大压力,认为服务贸易、冒牌货(counterfeit)问题必须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议程。当时,冒牌货(Counterfeit)问题在发达国家和“亚洲四小龙”非常突出,如何通过贸易协定使知识产权规则得以有效实施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当时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的,但它管理的很多知识产权公约都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因此,西方人想将贸易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联系起来,如果某个国家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其他国家就可以在不同产业和部门进行交叉报复。所以,事实上,乌拉圭回合中的知识产权谈判是从冒牌货问题开始的,一开始的知识产权产权谈判议题并没有像现在达成的TIRPS这么广泛。此外,在乌拉圭回合时,由于西方人控制着资本和技术的流动,因此,他们要求将投资问题也要纳入谈判的范围。
从总体上来讲,WTO这个体制对西方人是有利的。WTO规则实际上是个协调法(Harmonization of Laws),是北美与西欧国家之间妥协一致的产物,并不是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东西,它是将谈判各方的国内法进行协调并转化成国际条约。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过程基本上就是西方国家之间的妥协过程。这说明,西方人一方面对现实表示不满;另一方面又意识到发展中国家在对外开放后将要给它们带来挑战。为此,西方国家认为要调整东京回合达成的货物贸易协议。比如,调整反补贴规则。经过调整后,乌拉圭回合文本与东京回合文本有很大的差别,新协定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非可诉补贴三种。而原协定则没有这么详细。从总体上而言,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救济措施协定基本上都是按照美国和欧洲的惯常做法制定的,即按照OECD的做法制定的,也就是先在国内法层面进行协调,再经过一致化后转化为多边化规则。西方人做事的特点是尽可能地减少西方国家之间的矛盾和争议,能一锅烩就一锅烩,如果解决不了,就开小灶解决,民用航空器方面的安排就是典型的例子。这有点像自助餐与点菜的区别。
回到中国的“复关”问题,当时,中国的改革开放做法使得西方国家在对待中国“复关”这个问题上踟蹰很久。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们一直在考虑,是让中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之前进来还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之后进来?踟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自身的情况;二是新的多边贸易体制尚未正式确立,中国在这个时候加入具有太大的不确定性。现有的体制是否能够承受得了中国的加入是个很大的问题。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由于达成了争端解决和贸易政策审议方面的协议,使得新形成的多边贸易框架在国际贸易政策方面更具有可预测性和透明性。当时,还有人提议让WTO在各成员方设立代表处,以监督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虽然这一提议没有得到采纳,但是,WTO秘书处会定期组织审议小组审议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总体来讲,尽管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还存在着很多弊端,但它毕竟是一大进步。从过去没有多边贸易体制到现在的WTO这个国际组织,从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则到有了这样的法律规则,期间的变化和跨越都是很大的。

1994年4月15日,签署《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我觉得,对历史沿革的了解是十分关键的,我们不能仅仅关注表面现象,而是要认识背后的力量较量,这对于我们今后进行国际谈判也是十分必要的。我之所以从联合国转到WTO这个国际组织工作,为了就是了解一下WTO的如何运作的。我发现,WTO的工作模式是厨房工作模式。也就是,大量的工作在厨房做的,做好了再端上来。但是,如何采购、配料、配菜,先上哪道菜,却不是一个固定的,而是动态的。所以,我们了解WTO应该是多角度的、多方位的,应该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这是我自己在WTO工作九年来的亲身体会。尤其是WTO的文本中有很多的漏洞,我们应该认真研究,不能只看表面。
具体来讲,WTO对中国产生了哪些影响呢?

2001年11月11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正式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协议。一个月后,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融入了世界多边贸易体制。
事实上,中国在决定要“复关”的时候,国内的情况是一片混乱,我们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十字路口。那时,地方政府出现了各种做法,有的要搞经济特区,有的提出要建立单独关税区,但是,当时的国内市场十分的散乱。在这种情况下,关贸总协定的规则至少可以作为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参考。我个人觉得,中国加入WTO维护了中国国内市场的统一性,国内市场从此有了得以依附的统一基础。虽然WTO的建立与世界经济格局包括中国的变化有关,但中国的改革开放也从WTO获得了有益的借鉴。在当时的混乱情况下,只有复关才能管住中国的’各个企业、地方和利益集团,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威慑它。所以,WTO与中国是互相影响的,这是很自然的。中国传统上是一个非常崇商的国家,我们的很多海外华侨在国外都是很成功的商人。中国大陆只是由于战乱和后来的政治运动丧失了很好的发展机会。而入世很可能就是我们发展的一个机会。
从表面上看,多边国际贸易体制的原则是很好的,目标也是很好的。关贸总协定或者哈瓦那宪章的前言都是很漂亮的词句,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的情况。WTO今天的样子是由于国际格局以及中国形势的变化而形成的,中国也借着WTO发展起来了。如果出现战乱,中国还能有这种机会吗?没有!所以,所有的国际机制都有平衡的需要,都是平衡的结果。因此,它不一定是最好的或者最理想的。现在的WTO也是平衡的结果,如果WTO再往前走,没有外界的变化和推动是很难的。从关贸总协定到现在的WTO,这是一个很大的跳跃,如果再要跨跃,就需要有一些外部条件。所以,我们要注重对国际关系的研究,因为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一个结果,是个折中的东西,并不是最理想的,并不一定是人们最初想要的东西。

克林顿说,“中国入世,不仅是同意扩大对美国商品的进口,更是同意进口民主社会最珍视的价值观之一 —经济自由。”他说,“当个人有能力心怀梦想,更有能力实现梦想时,他们会要求更大的发言权。”
以纺织品谈判为例,在1977年或者1978年期间,欧洲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实行普惠制(GSP), 中国从普惠制获得了很大的好处。这种制度具有一定的施舍性,是一种救穷的制度。但是,欧洲国家在当时怎么也不会想到中国在今天能有这样的进步,会形成这样一个庞大的纺织产业。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们是不会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制待遇的。多边体制有助于双边谈判,它让双边体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因为多边体制包含了很多国家的既有经验,进口配额可以针对不同商品和不同年份作出灵活调整。当时,我曾经和外贸部贸管局的人说,加入多边体制可以作为“复关”的演练。加入纺织品多边协定的要求并不严格,即便你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也可以利用纺织品多边协定中的灵活性条款,也可以借由多边框架解决双边问题。例如,墨西哥在加入纺织品多边安排时,并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墨西哥曾经两次就加入关贸总协定进行谈判。
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立是否依然明显?
这个冲突和对立已经慢慢淡化了。各个利益集团的组成成员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必须不断调整,彼此妥协,适应现状。从中国而言,大量外资进入中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有些做法并不满意,但又离不开中国。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利益集团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重新组合,但没有形成固定的利益集团。中国人在国际舞台应该更加务实,更加灵活。在多边商务外交领域,我觉得我们做得还很不够,企业和利益群体的参与不够充分。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企业没有规模、没有条件,政府代替企业做了一些事情。但现在,企业已经发展起来,完全可以由企业自己直接参与一些事情。政府应该认真地思考如何结合企业的自身需求代表企业的利益发出呼声?事实上,谁可以代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因为各种企业的利益冲突太多,难于形成统一,所以,这是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前边我已经讲过,各个利益集团在WTO谈判中不可忽视。WTO谈判实质上并不是各个国家在谈判,或者各国的官员、WTO秘书处在谈判,而是背后的shareholders(利益体)在进行较量,是大的财团和企业包括NGO在较量。
“入世”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动力。当初的预期和现实之间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偏差?
我想,主要是“入世”后,中国的经济规模大幅度提升,经济发展太快才给人这种感觉。我有一个在哈佛大学作客座教授的朋友曾经跟我说:有些美国人认为,当初不应该让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事实上,从1999年4月份朱容基总理访美,到2000年9月中美达成关于中国“入世”的双边协议,全球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历史的发展是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到的。尤其是Internet带来的信息变革让人们可以更快地获取资讯,发展中国家也从中受益颇多。这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不可预测的潜能和机会,就以文字处理为例,过去要靠电传和传真获取世界市场讯息,现在可以直接在网上获得。
能否谈谈中国复关当时的细节?
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都在与中国进行谈判,讨论恢复中国在这个两国国家组织的席位问题。但是,对于规范贸易问题的关贸总协定,我们还在门前徘徊。当时,有一个中国人名字叫“时仲策”,英文名字是Constant Chung-tse Shih, 1979年退休,1997年病逝。“二战”后期,时仲策先生在英国留学,曾经在国民党政府驻英国的大使馆打工,帮助篆刻、手抄各种文件。那时,谈判哈瓦那宪章的时候,时仲策帮忙将它翻译成中文。后来,他在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和联合国贸发会议工作多年,最后还在贸发会议国担任高级官员,它是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ICITO)秘书处七个原始工作人员之一。他做过很多的事情,例如,利用他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工作的便利帮助拉美国家加入关贸总协定,在东京回合时帮助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谈判。
我本人从1980年开始在外贸部办公厅工作,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决策过程。后来又去了国际司,参与关贸总协定的工作,非常幸运地亲历了中国“复关”的所有过程,此后所有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一件事。在中国“入世”后,我是第一个进入WTO工作的中国人。当时,我放弃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工作的长期合同,于2002年8月选择了去WTO总部,通过报名参加考试进入WTO秘书处工作。前面我也讲过,之所以到WTO工作,就是想更加地深入了解WTO和WTO秘书处,了解这个多边贸易体制的运作模式。
其他国家是如何看待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这件事的?
我想,中国只不过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接受关贸总协定的规则,即便中国“复关”成功也不可能擅自修改规则。谈到“复关”历史,我在外贸部工作的时候曾经去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看史料,想了解一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是否与关贸总协定对过话,外交部是否发过相关声明。在签署关贸总协定后,国民党政府于1949年去了台湾,之后就不能履行关贸总协定下的义务了,但其作出的承诺都是依据中国大陆的进出口情况做出的,所以,退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就要求退出关贸总协定。在当时,共产党阵营中唯一作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国家只有捷克斯洛伐克。捷克斯洛伐克代表提出:关于中华民国代表退出一事,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已经不能再作为中国的代表,我们应该等待北京方面中央人民政府的消息。但是,后来,这件事情就这样搁置了。到了20世纪60年代,台湾方面想发展经济,扩大外贸出口,于是又想恢复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席位。但是,这一请求遭到关贸总协定其他缔约方的质疑,认为其代表身份不清。之后,台湾方面就想作为观察员参加到关贸总协定的活动中来。这个时候,北京方面就需要寻找历史史料作为依据,对此提出自己的主张。我们后来找到了当时的一个唯一依据,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的一个发言,该发言指出:对于国民党政府曾经签订的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分别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继承。那个时候,我们还编写了一个小册子作为统一口径,即中国政府由于战乱未能与国际组织包括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及时取得联系,但是,我们的立场不变。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坚持我们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国在1971年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席位的第2758号决议,这对关贸总协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尽管关贸总协定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但它却是与联合国有关的机构,所以,在中国“复关”这个问题上,应该尊重联合国的决议。
那个时候,美国政府对于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的席位是有异议的。尽管当时美国对中国实行贸易禁运,但是,商人们通过香港的转口到两方的贸易一直都没有间断过。美国那时对来自中国的进口实行高关税政策,美国人担心,如果让中国“复关”,商人们反过来找美国要求退税,这对美国来说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法律上都是很大的压力和问题。因此,美国政府并不支持中国“复关”。
为了“复关”,我们到很多国家进行了调研,我们去了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在这些国家中,有的国家在加入关贸总协定时做出了进口承诺,承诺自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承诺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进口,即使国内不需要也要进口。同时,这一进口数额还要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增。我们认为,以进口承诺的方式复关对中国是不可行的,这是歧视性的做法。我们的四个部委包括外贸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和财政部经过仔细研究,决定以关税减让的方式恢复我们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席位,并且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要求进行关税减让。我们当时定的妥协原则是:恢复仅是指法律地位上的恢复,在事实上,则是一切从头开始。这个原则作为谈判的既定方针一直没有改变过。我们当时想恢复关贸总协定的席位也有面子上原因。因为我们在IMF和WB的席位都已经恢复了,为什么就不能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席位呢?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1949年以后就已经开始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代表存在,这早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如何推动Commercial Diplomacy(商业外交)?
我一直想在国内做这样一件事,就联合所有企业推动政府职能的完善,增强政府的企业意识。西方社会的各种声音一直是各种利益集团在操纵。我们中国在对外谈判时也必须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为未来十年或者五年的国际贸易格局发展做好充分准备和指导,我们必须大力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贸易谈判是为了指导今后五年到十年的国际贸易格局。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只是政府官员提出建议,这是不完整的。商业谈判是立体的,需要使用多种策略。“狼来了”,只是给它肉吃,它是不会走的,即便走了,也还会再来。西方人在谈判时是什么计策都使用的。
我觉得,WTO是可以推动政治改革的,比如,它可以促进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的建立,可以提岀一个民间蓝图,可以建立民间智库,等等。这些机构不是政府资助的,因此,他们进行的研究和调查统计是自己独立的意见。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NGO是很难从事筹款活动的。我认为,政治改革不只是法治问题,法治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总之,WTO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际组织。在WTO成立之前,关贸总协定是联合国的一部分。但是,在WTO成立之后,它脱离了联合国,WTO不喜欢联合国的政治。WTO从本质上是发达国家控制的的一个国际组织。所以,我们研究WTO要更加务实一点,研究工作不能脱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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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泽、凤池